兰山法院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 主动接受监督
- 临沂网
- 2014年08月19日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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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网讯:近日,兰山法院出台关于落实<关于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案件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严格执行廉政纪律,不断改进司法作风,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
廉政监督卡上面详细列明了18项廉政监督事项和兰山法院纪检举报受理电话、信箱和网站,用于提示当事人及时反映办案法官在审判、执行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通知要求业务庭室在承办案件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向案件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同时要求立案大厅、便民诉讼中心、派出法庭放置一定数量的廉政监督卡,方便案件当事人根据需要领取。在案件办理期间或结案后,当事人可填写廉政监督卡直接寄交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当事人反映的廉政监督意见进行统一处置和管理,对违纪违法线索进行处置并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此外,法院还将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听取案件当事人对办案人员执行纪律作风规定情况的评价意见,并将当事人反映的意见记录在案,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
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还将定期对当事人在廉政监督卡和廉政回访中提出的意见进行梳理分析,结合分析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向党组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以期不断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
通讯员:张水红
(责任编辑: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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