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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部分省份试点“公务自行车”
  • 临沂网
  • 2011年06月21日15:22
  •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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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济南6月21日电(记者罗博、席敏)从这个月开始,山东省部分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执行近距离的公务活动时,原则上要使用自行车替代以往的汽车出行。

  

    自行车是上世纪80年代中国普通家庭必备的交通工具,目前正被当作政府公务用车在中国部分省市试点。

  

    14日,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向24家省直单位免费发放100辆公务自行车。凡是发放了公务自行车的单位,要求在市区3公里范围内执行公务活动,原则上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

  

    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副主任董奕斌表示,试点公务自行车的主要用意在于倡导机关工作人员尽量选择绿色交通工具出行,减少使用公车,减少汽车尾气排放。但考虑办公效率,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并非强制。

  

    为规范公务自行车的管理和使用,山东省规定,省直公务自行车归省直机关事务局所有,免费发放给各单位,作为工作人员近距离外出活动的交通工具,禁止公车私用。

  

    近年来,中国不少地方政府机关都在试点推行公务自行车。此前,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湖北省省直机关事务局等购置了公务自行车,并规定3公里内的短途公务原则上不再派公务汽车,倡导公务员借用公务自行车。

  

    在中国对政府公务用车进行清理和改革的大背景下,公务自行车又重新回到机关大院,不少人认为,这是一次有益的探索,但也有人怀疑会流于形式。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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