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网
- 2016年08月16日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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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电力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签订了《用电交费信息共享合作协议》,首次将山东全省电力客户用电交费信息纳入征信体系,8月15日,记者从国网临沂供电公司了解到,目前该公司正积极做好客户告知工作,9月1日起,临沂市用电交费信息将正式与人民银行征信体系实现共享。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当下全社会共享公用的个人、企业征信平台已经建立,信用记录也在商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电力客户诚信履约意识,加大对欠交电费、窃电、违约用电等违规违约行为的制约和监督力度,临沂市正式展开将用电交费信息纳入省域征信服务平台工作。如果客户存在失信行为,就会对其商业失信行为进行登记,形成的信用数据便会作为商业银行信贷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记者了解到,此次征信合作对象主要为与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建立发、供用电合同关系的企业客户,包含并网自备电厂企业,共计约30万户。居民个人用电客户方面,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采集居民个人的信息需要经本人同意和授权,因此居民个人的用电交费信息是否会纳入征信系统,完全以个人意愿为主,供电公司在具体执行时也会严格尊重居民个人意愿,获得居民个人书面授权后,才会向省域征信服务平台推送相关信息。
推送至省域征信平台的用电交费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及个人在用电过程中产生的窃电、违约用电、欠交电费(含供电企业代收的各项基金及附加、国家规定由供电企业收取的其他费用)等相关用电信息,以及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根据用户按期交费情况评定的客户信用等级等信息。
企业用电信息具体数据项主要包括:欠费(窃电、违约用电)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行政区划代码、交费类别、用户编号、交费期别、本期交费状况、本期应交金额、本期实交金额、本期欠费金额、累计欠费金额、最近一次交费日期、窃电金额、违约用电金额。
失信认定条件为,经查实,存在窃电和违约用电行为的客户;十二个月内产生两次及以上经催交仍未按时交纳电费的客户;因客户原因12个月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支票退票的客户。
即使被纳入征信系统,用电人也不用过于紧张,如客户在后续12个月内未再次发生逾期电费、违约用电和窃电等失信行为,客户可向供电公司提出申请,将失信记录从“征信系统”内撤销。
目前,国网临沂供电公司正积极开展客户告知工作,将于于8月31日之前通过书面告知、录音电话等方式,将用电交费信息纳入人行征信体系相关事宜逐户通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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