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高新区招聘教师要求父母须都是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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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08月17日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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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有网友在网上爆料,称“山东枣庄市高新区2011年招聘教师,竟然要求父母都是干部”,高新区教育局回应说:“这是为高新区作出贡献的事业单位的职工享受的权利,是为照顾这些职工的子女。”
网友公布的“2011年高新区招聘教师简章”显示,这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招聘语文、英语、数学等7个科目共12名教师。但在其列出的招聘条件中则明确要求“父母为高新区区属单位人员或为街道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并且报名时“须持村(居)证明或父母所在单位证明(证明需盖单位公章,并由村(居)书记和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
15日下午,记者按招聘简章上的电话致电高新区教育局,该局一工作人员表示,网友帖子中说的确有其事。对于网友质疑的为何招聘条件中要求考生父母必须是干部,该工作人员说:“高新区以前很穷,现在经济发展起来了,那些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都作出了很大贡献,让他们的子女报考,也是他们享受的权利。”这位工作人员还一再强调:“这种现象也很普遍,山东其他地方也这样限制,我们这样做也是为当地百姓考虑的。”
来源 临沂网社区http://linyi.com/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180
(责任编辑: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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