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足协主席ATM机盗取他人1.7万元获缓刑
- 临沂网
- 2011年05月02日10:10
- 266次
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身为某省足球协会主席并掌管一家酒业公司的张某,悄悄从他人遗忘在ATM机里的银行卡中提款1.7万元。昨天记者获悉,认定其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市一中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
去年11月11日,穆女士将一张银行卡遗忘在西城区国谊宾馆一层大厅内的ATM机内。当她返回寻找时,发现一男子正在那里取款。穆女士叫男子将银行卡退出查看,发现正是自己遗忘的那张卡。男子随即将卡和取出的2500元钱交还给了穆女士,但他同时称,自己刚刚也插入了银行卡,并开始拨打银行的服务电话。
穆女士返回办公室后查询自己的银行账号获悉,她的银行卡已被人连续7次提款,共计17000元。她意识到,刚才遇到的那个男子在说谎。穆女士返回大厅后,刚才还在ATM机前等待银行工作人员的男子已没了踪迹。穆女士当即报案。
4天后,该男子携带14500元钱向警方投案称,他姓张,是一家酒业公司的老总,还是某省的足球协会主席。据张某交代,事发时他去取钱,发现ATM机的屏幕还停留在穆女士的取款页面上时,他连续按下了取款按钮。张某说,当时他喝了酒,事后才意识到已涉嫌犯罪。
作者:孙思娅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
-
相关阅读:2012-05-032012-04-242012-03-312012-03-302012-03-30
- 热点推荐
- [物流]
- 中国快递的转型升级与物流园区的生态构建
- [婚嫁]
- 威廉王子与梅根闺蜜担任哈里王子婚礼伴郎伴娘
- [美食]
- 低碳水化合物和低脂饮食减肥效果相当
- [亲子]
- 如何给6个月以后的宝宝逐渐添加辅食?
- [汽车]
- AMG未来仅提供四驱车型 GT四门版将配插混系统
- 更多>>
咨询电话:0539-6012989 举报邮箱:info@linyi.com Copyright ©2026 临沂市拓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鲁B1.B2-20150019 备案号:鲁ICP备090062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