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环保局四项措施完善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 临沂网
- 2011年09月30日10:59
-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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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环境监督管理,郯城县环保局通过严把建设项目关,强化监督责任,以及加强社会监督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了环境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将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人。将监管工作具体分解到每个企业、每个污染点源、每个环节,实行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定期召开例会,汇报近期所分管企业的生产、设备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二是严把审批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在项目审批中,严格实行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严把项目准入关,对污染重、能耗高、影响生态环境的项目坚决“卡死”。对未经环保审批私自建设污染项目的立即给予关闭。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严格行政处罚。 畅通12369环保热线,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故意违法超标排污企业或者私设暗管向水体排放污染物、多次超标排污、屡纠屡犯的排污单位给予重罚。
四是提高企业环境意识,搞好对企业的环保培训。每年对企业举办两次培训,重点做好对企业法人的环境教育培训工作及企业设施操作人员的防污染培训工作。(鲁冲)
(责任编辑: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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