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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省钱租简陋半间房 半夜险遭“室友”强奸
  • 临沂网
  • 2011年10月11日17:03
  • 扬子晚报
  • 619次

  为了省钱,来锡务工的小夫妻租住了用木板隔开的半间房,却不料另半间房的“室友”是个有强奸前科的色狼,并将“狼爪”伸向了夜半一人在家的妻子。近日,惠山法院审结一起强奸未遂案,被告人张强(化名)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结合前期犯罪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最终被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小王和小李是外地来锡务工的小夫妻,为了节约开支,两人以每月120元的价钱,租住了惠山某村某号的南半间房。该房间设施简陋,中间用木隔板隔开,一间房就变成了两间房。“虽然是用木板隔出来的房间,但有单独的锁,加上隔壁的男人看上去瘦瘦小小的,所以我们也没觉得有啥不安全。”

 

  住在北半间的男人,正是本案的被告人张强。这个张强,虽然不满40岁,却是个累犯,1991年就因奸淫幼女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3年又因犯强奸、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减刑后于2010年8月释放。恢复自由后,张强整日无所事事,白日里游手好闲,晚上回到简陋的住房内,听着隔壁小夫妻的欢声笑语,想到自己早已和妻子离婚,犯罪的恶念再一次涌上心头。

 

  2010年10月29日晚上9点,小李下班回到家,丈夫小王上夜班去了,家中只她一人。锁上房门,小李做了会报表,就上床睡觉。在床上躺了十多分钟,小李听见隔壁方面有挪东西的声音,一分钟后,张强突然“从天而降”,翻过隔板直接跳上小李的床。“不要叫,再叫掐死你!”张强一手捂着小李的嘴,同时逼迫小李脱下睡裤。为了拖延时间找机会逃跑,小李假装答应,并在脱离了张强的控制后,立即逃脱去找上夜班的丈夫。等怒气冲冲的小王踹开隔壁的大门,早已人去屋空。小王随即报了警,2天后,警方在张强老家将其抓获。
 

(责任编辑: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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