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还没有账号?注册
返回首页 生活 美食 亲子 婚嫁 | 人才 招聘 求职 指南 | 房产 楼盘 租房 装修 | 汽车 导购 优惠 评测 | 物流 公司 货源 车辆 | 沂蒙 |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沂蒙>正文
南京“彭宇案”主审法官王浩被调离 赴街道办任职
  • 临沂网
  • 2011年10月24日10:26
  • 南方都市报
  • 661次

  南都讯 记者张东锋 昨天起,有关南京“彭宇案”主审法官王浩已被停职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的消息开始在微博上流传,但这一说法尚未有官方回应。同时,据《城市信报》9月28日报道,王浩早已不在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任职,而是调到了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

 

  “小悦悦事件”让很多网民联想到了多年前的“彭宇案”,而从昨日起,该案主审法官王浩“已停职,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消息就在微博上广为流传。值得注意的是,这则转载率颇高的消息并没有正式的来源,目前亦尚未得到官方回应。

 

  事实上,大约四个星期以前,山东的《城市信报》就曾报道过王浩的行踪,只是称其已调任,并未有“停职”的说法,更谈不上“交司法机关处理”。据报道,按王浩原来所在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一位法官的说法,王浩确实已经调走,而调走之前王浩在该院的知识产权庭任职。

 

  报道中还称,王浩被安排在了离法院10公里之遥的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而按照街道办的一位负责人的说法,王浩到街道办后被安排在了挹江门司法所。

 

  该报道未透露王浩调任的具体时间,网络检索显示,早在2010年12月半岛网的一篇报道中就称,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政治处在接受记者求证时,就表示王浩已不在该法院任职。

 

  据称是法学硕士的王浩,因2006年引发极大争议的“彭宇案”而被网民关注。2006年11月20日,一位徐姓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车时摔倒骨折,老太指认搀扶她的彭宇撞到了她,为此索赔高额医药费。双方最后对簿公堂,2007年9月4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彭宇给付40%的赔偿,主审法官正是王浩。
 

(责任编辑:小雯)
分享到:
网友评论更多>>
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点击查看详情
登录(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点击换图
相关阅读:
2012-05-03
2012-04-24
2012-03-31
2012-03-30
2012-03-30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稿件合作 |  人才招聘 |  网站建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咨询电话:0539-6012989 举报邮箱:info@linyi.com Copyright ©2026 临沂市拓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鲁B1.B2-20150019 备案号:鲁ICP备09006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