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网
- 2011年10月27日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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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网讯 安全培训教育是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之一,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素质、技能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明确安全培训责任,强化安全培训管理,提高安全培训质量,促进沂水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沂水县安监局采取多项措施,推动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持续发展。
一是规范培训计划。该局按照监管职能,对本辖区重点行业、企业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普查登记,按照企业性质、规模和从业人员岗位等情况,逐步建立安全培训信息库,并于年底前制定下年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下发到有关企业。企业要把班组长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体系,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班组长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实施方案,至2011年底要将班组长普遍培训一遍,并确保以后每年轮训一遍。要把农民工和外包施工企业人员纳入班组长安全培训范围,统筹安排、分类指导。
二是严格培训过程管理。该局不断加强对培训机构管理,注重安全培训过程监督,防止培训机构私自缩短培训时间,降低培训质量。严格要求培训机构组织安全培训,落实培训大纲规定的时间、内容,不得简化培训过程。培训机构要建立严格的点名考勤制度,考勤达不到要求的,培训机构不得向考核部门申请考核,禁止学员代训、代考。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班组长及三级安全培训工作的领导,定期组织开展企业内部安全培训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推进安全培训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
三是严格安全培训考核。该局进一步加快考核场地规范化建设,按照培训考核大纲的要求,科学制订考核标准,完善考核方式。考核中,各级培训机构严格组织各自的监考工作,严格考核标准,确保考核质量,县局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考核方式对考核情况进行监督。企业班组长和三级培训教育考核工作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着有效、管用、简便的原则,制定培训质量效益评估指标体系,统一考核程序和方法,严格考核管理,严禁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
四是加强安全培训监管。该局坚持 “以检查促培训、以执法促培训、以考核促培训、以许可促培训”的思想,把安全培训与专项整治、“三同时”审查验收、事故调查处理相结合,加大监察力度,通过安全培训考核淘汰部分落后企业,有力推动安全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县安监局不断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对培训机构的检查考核,实行量化打分,并记录在案,作为资质审查的重要依据,对违反《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从业行为规范》的,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格进行处罚。
通讯员 刘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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