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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发帖称千名群众围堵警车 被拘10天罚500元
  • 临沂网
  • 2011年11月01日10:27
  • 华西都市报
  • 1180次

被撞伤的魏海霞

 

  广元朝天区相关部门证实: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某驾车撞伤人属实,但无酒驾、逃逸等情节

 

  网帖举报

 

  广元市朝天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仕国醉驾后撞人逃逸

 

  记者求证

 

  警车撞伤行人属实,但未酒后驾车,更没有逃逸;发布不实帖子的网民被拘留

 

  官方态度

 

  广元市朝天区委宣传部跟帖回复了《关于“1022”交通事故的情况通报》,以正视听

 

  10月24日,一则《公安局长醉酒驾警车撞伤人后逃逸》的帖子出现在网络上,帖子称广元市朝天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仕国醉驾后撞人逃逸。该帖发出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网友热烈关注。

 

  昨日,此帖浏览量已达4400余次,帖子后面有朝天区委宣传部的回复称:该区公安局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仕国驾警车撞人是真,但没有酒驾和逃逸,发帖人道听途说,帖中内容大部分失实。随后,发帖人实名称自己是车祸发生后到的现场,所发帖子中的内容是道听途说,并向当事人道歉。

 

 

  A

 

  网友发帖

 

  公安局长醉驾警车撞人逃逸

 

  猫扑网大杂烩栏目中,一则《公安局长醉酒驾警车撞伤人后逃逸》帖子,于2011年10月24日凌晨2点零9分所发,昨天上午9点浏览量已达4468次。

 

  发帖人“豆豆要长痘”在帖子中称:“2011年10月22日星期六,下午2点左右,广元市朝天中学门口,一辆警车将朝天镇朱家村一名妇女撞伤。该警车车牌号为川H0468警,为广元市朝天区公安局所有,当时驾车的是朝天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张仕国。据目击者称,该肇事局长撞伤人后被过路群众拦住找其理论,‘老子是这里的公安局长我不怕你们,都给我滚开点!’张某大声说话时,带着浓烈的酒气,说完便迅速离开现场。造成千余名群众愤怒围堵该警车,对公安机关的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目前该受伤女性伤势严重已经转至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治疗,生死不明,愤怒的群众欲将张某所开的肇事警车推翻,却被赶来维持秩序的特警制止!”

 

  B

 

  官方回帖

 

  两次实名通报网帖多处不实

 

  帖子发出后,引起了众网友的强烈关注。很快引起了广元市朝天区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当天中午11点14分,广元市朝天区网管中心实名给发帖楼主回复称:你所反映的情况,我中心现已经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已对此开展调查。

 

  首度通报:警车撞伤行人属实

 

  就在广元市朝天区网管中心实名给发帖楼主回复2小时后,朝天区委宣传部于当天下午1点16分又实名在跟帖回复了《关于“1022”交通事故的情况通报》。

 

  该《通报》称:“2011年10月22日,我区一辆警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名妇女受伤。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2011年10月22日13时56分,张仕国因公驾驶川H0468警车,途经朝天城区原朝天中学门口下方道路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魏××(女,31岁,朝天镇人)受伤。……目前,事故调查、血液送检化验工作正在进行。后续情况及时通报。”

 

 

  二度通报:无醉驾逃逸的情节

 

  当天晚上10点01分,朝天区委宣传部再度实名跟帖发布《关于“1022”交通事故最新调查情况的通报》。

 

  《最新通报》中称:“2011年10月22日下午,我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仕国驾车到分局机关安排接收一名上网逃犯自首事宜,行至朝天城区原朝天中学门口下方道路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魏某受伤。

 

  “事故发生后,张仕国立即组织将伤者送至朝天区人民医院救治,并立即向上级报告了情况。施救后,张仕国主动接受调查并到区人民医院两次抽取血样封存(一次为交警见证抽取封存、一次为受害人丈夫见证抽取封存),故不存在网帖所称“撞伤人后逃逸”问题。其封存血样于2011年10月24日(周一)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送至广元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该所当日出具了检验意见书(广公物鉴毒字〔2011〕403号),其结论为张仕国两次血样中均未检出乙醇。故张仕国未酒后驾车。

 

  “针对帖文所指张仕国扬言‘老子是这里的公安局长’等言论,经调查走访伤者亲属及现场目击证人,未发现张仕国在现场有此类言论。另外,张仕国持有C1驾驶证,因其驾驶员请假,故张仕国当天自行驾车。”

 

  C

 

  楼主回帖

 

  此帖有违事实向当事人道歉

 

  《关于“1022”交通事故最新调查情况的通报》的最后,还严正申明:“发帖人凭空捏造所谓的事实,根本不是真实的。发帖人的言行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相关方面将保留法律所赋予的以法律手段,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就在《通报》登出后的第二天下午2点30分,发帖的楼主向众网友回复称:“我叫卢大江,是该事件的发帖人。因车祸后到达现场,仅凭群众议论就发此帖,与事实不符。为此,向广大网民予以说明,并向事件当事人表示歉意。”

 

 

  D

 

  车祸还原

 

  当事副局长:我一直都在现场

 

  “张局长,你是当事人,对整个事件很清楚,请介绍一下具体经过?”昨天下午2点30分左右,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朝天区公安分局,见到了肇事司机张仕国。

 

  张仕国承认是本次交通事故中警车的司机。在被问及肇事后是否离开现场时,他坚称自己一直都在。

 

  受害者家属:他没一直在现场

 

  昨日上午,陆续有亲戚来到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看望被撞伤的魏海霞。据诊断,她是头部外伤,头部缝了9针,右侧眼角缝了4针,左眼角明显带有红色的淤肿。

 

  据丈夫赵显银称,22日周六下午2点左右,这辆警车是从广元方向沿着朝天中学门口的下坡路开往朝天城。出事的路段是两车道,警车正常行驶应在右车道上。“至今不知当时警车为何越过左车道,冲上左边的人行道把魏海霞撞到的。”

 

  “我去医院找,有人告诉我,说他在出事的地点,我来到现场时,又有人说他在医院。”赵显银称,直到下午6点多,“天都快黑了”,赵显银的父亲才见到了驾驶员张仕国,并一起到朝天区人民医院对张仕国做了血液抽检。

 

  E

 

  最新进展

 

  发帖涉嫌诽谤拘10天罚500元

 

  “这次发帖经本人证实,没有了解事情经过,只是路过,帖子中所谓‘醉酒驾车’、‘逃逸’、‘千名群众围堵警车’内容属道听途说。”采访中,记者从朝天区公安分局了解到,该局经过调查,查出发帖网民叫卢大江,系广元市利州区回龙河人。

 

  据悉,卢大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目前,卢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目前,卢已被拘在拘留所。

 

 

(责任编辑: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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