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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妈妈携2岁女儿跳海自杀 涉嫌故意杀人获刑
  • 临沂网
  • 2011年11月20日08:37
  • 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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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着2岁多的女儿,女子林红(化名)纵身一跃跳入大海。惊魂一刻过后,母女幸运地获救了。近日,这名自杀不成的年轻妈妈因涉嫌故意杀人(未遂)被检察机关起诉。随后,海沧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我不知道这是犯罪,我只知道这是我爱女儿的一种方式。”这名母亲的话听起来令人唏嘘。

 

  去年11月1日晚上,林红与婆婆发生争吵。次日上午,她原本想带女儿到轮渡散心。但是,当时看到轮渡人很多,所有的人都在开心地笑着,林红心中忽然非常悲哀,有了轻生的念头。

 

  当日9点半左右,她决定自杀。就在那一瞬间,她听到女儿在叫妈妈,顿时泪流满面。为了让孩子今后不受苦,她流着泪抱着孩子,麻木地跳了下去……幸运的是,有群众将这一切看在眼里。他连忙报警,警方出动一艘快艇救援,将母女救了上来。

 

  据了解,林红今年30岁,她在厦门打工,而丈夫在外地工作,林红在厦门没有亲戚朋友。

 

  随后,海沧法院针对这起特殊的杀人案,还特意邀请了心理咨询师对林红做了心理疏导。

 

  经心理辅导,咨询师认为林红携女跳海是因其性格内向、自尊心强,又缺乏社会支持系统,抑郁情绪累积,在某个特定情景系统中,集中爆发冲动行为,建议她在接受法律惩戒的同时,接受系列的心理辅导。

 

  海沧法院一审认为,林红无视他人生命权利,携女跳海自杀,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过,林红的犯罪行为未造成损害后果,属于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同时,林红也得到了家人的谅解。因此,法院决定对林红从轻处罚,判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责任编辑: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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