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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网上威胁政法大学副教授被拘5天
  • 临沂网
  • 2011年11月25日08:50
  • 新京报
  • 714次

  因在微博上意见不合,发展到要找上门殴打对方,并利用微博网上直播。近日,北京警方破获首起因在微博公开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并“现场直播”实施过程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闫某,成为因此行为被警方治安拘留处理的第一人。

 
  法大教授微博称遭恐吓
 
  北京市公安局(微博)介绍,11月中旬,市民吴某向警方电话报警,称有人在网络微博上实时发布拟对其攻击的信息,称要到家中登门殴打。当日吴因未在家而躲过此劫,他十分担心自己人身安全,并称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接警后,警方固定和留存证据,并锁定当事人闫某。
 
  据了解,当事人吴某叫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微博)副教授,新浪微博名叫吴法天(微博),其在网上的言论引发很多网友抨击。11月12日1时39分,吴在微博上称,“终于安装了手机截屏软件,11月6日威胁恐吓电话的证据如下图”;12日16时许,他又发微博“本人受到谩骂、恐吓的通话记录截屏、录音文件已经交给@平安北京。”昨晚,记者通过微博与吴法天取得联系,他证实此事,但没对涉及自己的案件评价,只表示警方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男子“直播”攻击计划
 
  警方介绍,11月11日,涉案的闫某被控制。据闫某称,其经常上网浏览,评论时事,近期在微博上对“吴法天”发布的言论不满,便开始对吴言论攻击,遭到吴驳斥后,便决定在现实中报复。闫某在网上公开自己的报复计划,并利用微博“直播”实施过程。目前,闫某因涉嫌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5日处罚。
 
  此案是北京警方破获的首起在微博上公开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并“现场直播”实施过程的案件。警方表示,互联网已成为网民表达自我、沟通交流的平台,警方充分保护网民言论自由,但将对利用互联网平台违法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最大限度净化网络环境,全力维护网络治安秩序。
 
  ■ 专家说法
 
  网络情绪不该越界
 
  人不能在虚拟网络世界和现实世界做越界的事情。北大社会学教授郑也夫认为,网络给社会增加了一个新的维度,人们有新的渠道可以发泄,按照网络即成的一种形态,发泄、指责、谩骂在网络中已不算出格的事,但不该把这种虚拟世界的规则延伸到现实生活中。
 
  他举例说,足球场上大喊大叫的形态,不一定在咖啡厅、餐馆里适合。足球场看台就是球迷的发泄地,社会中有隔断,将这些环境区分,一个环境有一个环境自己的规则。网络上对骂的伤害程度,往往比面对面指着鼻子骂人要轻,而把这种情绪转移到真实世界,十分不恰当。
 
  郑也夫表示,不能把网络世界和虚拟世界放在一个标准中衡量,这样对网络这个发泄渠道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责任编辑:小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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