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次对“涉黑”罪犯减刑公开听证
- 临沂网
- 2011年05月16日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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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沈义 通讯员况梅)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派驻南川监狱检察人员近日出席了一起涉黑犯罪服刑人员减刑公开听证会,并依法进行监督。据悉,对涉黑犯罪服刑人员减刑进行公开听证,在重庆尚属首次。
37岁的唐某曾是重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被打掉的“黑老大”谢才萍的手下。2009年11月3日,唐某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之后被送到南川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唐某积极改造,表现良好,获得监狱记功奖励一次,确有悔改表现,具备可以减刑的条件。为此,南川监狱向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提起裁定为唐某减刑两个月的意见书。
为保证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公开听证前,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派驻南川监狱检察人员认真审查了减刑案卷材料和有关证据,并积极做好公开听证的监督准备工作。听证中,出席听证的检察人员认真听取了监狱工作人员以及与唐某同一监区2名服刑人员的意见后,及时发表了监督意见。
检察人员认为,唐某在刑罚执行期间,能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的减刑条件,遂对南川监狱提请的减刑建议予以支持。
公开听证会结束后,派驻检察人员还结合公开听证活动,对拟减刑罪犯及旁听罪犯进行法律政策宣传教育,促进其积极接受改造,收到较好效果。
37岁的唐某曾是重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被打掉的“黑老大”谢才萍的手下。2009年11月3日,唐某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之后被送到南川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唐某积极改造,表现良好,获得监狱记功奖励一次,确有悔改表现,具备可以减刑的条件。为此,南川监狱向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提起裁定为唐某减刑两个月的意见书。
为保证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公开听证前,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派驻南川监狱检察人员认真审查了减刑案卷材料和有关证据,并积极做好公开听证的监督准备工作。听证中,出席听证的检察人员认真听取了监狱工作人员以及与唐某同一监区2名服刑人员的意见后,及时发表了监督意见。
检察人员认为,唐某在刑罚执行期间,能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的减刑条件,遂对南川监狱提请的减刑建议予以支持。
公开听证会结束后,派驻检察人员还结合公开听证活动,对拟减刑罪犯及旁听罪犯进行法律政策宣传教育,促进其积极接受改造,收到较好效果。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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