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还没有账号?注册
返回首页 生活 美食 亲子 婚嫁 | 人才 招聘 求职 指南 | 房产 楼盘 租房 装修 | 汽车 导购 优惠 评测 | 物流 公司 货源 车辆 | 沂蒙 |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沂蒙>正文
男子疑女儿非亲生欲做鉴定被拒 或被认定非亲生
  • 临沂网
  • 2011年12月01日10:37
  • 新京报
  • 866次

  怀疑女儿非自己亲生,顺义的贾先生要求前妻和女儿做亲子鉴定遭拒。贾先生请法院推定他和女儿无亲子关系。昨日,顺义法院开审此案。

 

  据法官介绍,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实施后,如男方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女方又拒做亲子鉴定,法院可推定不存在亲子关系。此案在全市属首例。

 

  家住顺义区的贾先生诉称,他与杨女士1987年结婚后育有1女1子,1992年二人离婚,女儿归杨女士抚养,儿子归贾先生抚养。2002年贾先生和儿子做了亲子鉴定,证明儿子并非他亲生,杨女士将儿子接回抚养。贾先生记得当年杨女士怀孕7个月后女儿就出生,因此怀疑前妻是未婚先孕,多次要求鉴定他与女儿之间的亲子关系,均被杨女士拒绝。

 

  贾先生称,自己所在村子即将拆迁,自己与女儿之间是否有血缘关系,直接影响到拆迁补偿和今后的继承问题。由于杨女士拒做亲子鉴定,请求法院确认他与女儿之间无亲子关系。

 

  顺义法院法官介绍,受理此案后,多次到杨女士的家中送达传票,好不容易找到杨女士及其女儿,但两人明确表示不会出庭应诉,也不同意进行亲子鉴定。法官只得释明不出庭应诉将承担的不利后果。

 

  昨日上午,此案在顺义法院开审,两被告都未出庭,法庭缺席审理此案,尚未作出判决。

 

  链接

 

  拒做鉴定可认定非亲生

 

  今年8月13日施行的《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

(责任编辑:张敏)
分享到:
网友评论更多>>
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点击查看详情
登录(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点击换图
相关阅读:
2012-05-03
2012-04-24
2012-03-31
2012-03-30
2012-03-30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稿件合作 |  人才招聘 |  网站建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咨询电话:0539-6012989 举报邮箱:info@linyi.com Copyright ©2026 临沂市拓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鲁B1.B2-20150019 备案号:鲁ICP备09006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