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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次性消毒餐具不得有偿提供

  本报合肥5月25日电  (记者朱磊)安徽省工商局日前发布《关于叫停餐饮服务企业有偿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的通告》,要求从2011年6月1日起,餐饮企业不得有偿为顾客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

 

  《通告》强调:餐饮服务企业应向消费者无偿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消毒餐具是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餐饮服务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消毒餐具、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是其法定义务,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法律保护,餐饮服务企业以任何形式或借口向消费者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费用均属违法行为。

 

  对餐饮服务企业违法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费用的行为,消费者可通过12315热线向工商部门申诉、举报,工商部门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进行查处。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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