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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临沭县商品房销售实行明码标价

    6月3日上午,临沭县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有关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工作座谈会在县物价局召开,县物价局、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的主要领导和全县30家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吹响了全县商品房销售实行明码标价“集结号”。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该县要求各房地产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布所有批准销售的房源,明确标示每套住房套内面积、销售单价和每套住房销售总价;同时还要公示与价格相关的因素,确保完成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各房地产企业应保留销售价格备案材料、变更报备价格资料、已销售商品房成交价格资料和由购销双方签字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表》,以备价格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各房地产企业要于6月10日前将价格手册等有关材料分别报县物价部门核批和报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备案。县物价局和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将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于6月13日至17日对全县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惩和公开曝光。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县物价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每套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琅琊网 白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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