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网
- 2011年06月16日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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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到水田路和王庄路交会处附近一家超市看到,超市门前立着一个收费标准的提示牌,上面写着‘非购物车辆停车每小时收费10元’。不知道超市收取停车费的做法是否合理呢?”15日上午,一位市民向沂蒙晚报记者反映道。
现场:超市“友情提示”标明停车费用
在该超市门前,记者找到了“超市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告示牌。上面写道,凡到超市购物的车辆,凭超市时间段购物小票免费停车1小时,超时收费5元。非购物车辆停车收费,每小时10元。
对于超市停车场的收费的问题,市民们意见也所不同。一些市民对于超市收取停车费的做法表示理解。“我觉得超市收取停车费也是无奈之举,毕竟超市的停车位有限,如果长时间被外来车辆占用,势必会影响到超市的生意。”市民张先生说道。
然而在采访中,大部分的市民对于超市收取停车费的做法表示质疑和不满。“这收费标准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吗?不在超市购物每小时就要收10元钱,这不是宰人吗?”一位市民不满地说道。另外一位市民表示,“我觉得超市的做法有失妥当,如果要收费的话,最起码也得公示一下相关部门批准收费的文件吧?”
超市:收费是为了避免外来车辆影响生意
随后,记者找到了该超市的相关负责人。超市负责人介绍说,超市门前竖立的“友情提示”牌是为了防止外来车辆占用超市的停车位。因为门前的停车场是租用临沂城建开发公司的,所以收取的费用是“场地占用费”。而且在收取费用之前他们也是得到城管部门的允许的。
“我们收取场地占用费也是无奈之举,因为在我们超市附近有大型的家具城和科技城,许多商户或顾客都把车辆放入我们超市的停车场内,占用了顾客的停车位。我们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收费,只是‘友情提示’市民,不要将车辆长时间停放”。该超市负责人表示。而当记者询问这个提示牌是什么时间开始竖立在门前的时候,超市负责人拒绝回答。
部门:停车场收费需办理相关手续
为此,记者咨询了临沂市城管执法支队直属二大队停车办的顾队长。顾队长表示,对于水田路与王庄路交会处附近大型超市停车场收费的事情他并不知情,而超市方面也没有经过城管部门的批准。
顾队长向记者介绍说,超市停车场如果想收取停车费用需要办理以下手续,首先要去停车办办理经营性停车场登记备案,在得到城管登记备案允许后,还需要得到到物价部门的许可。同时,停车场的收费也必须由具有经营管理资质的公司来收取。
记者韩冬 吴璇
来源:琅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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