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法院今年首起肖像权纠纷案件宣判
临沂网讯:近日,兰山法院今年首起肖像权纠纷案件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于判决发生效力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精神抚慰金10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将原告的照片传到了其QQ空间里。被告在昵图网站上搜索并下载了原告的照片,昵图网站声明:昵图站内所有图片系非商业用途,如非法使用,一切后果由使用者承担。2013年春节期间,被告制作了一期孕育宝宝宣传册,并大量印制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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