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辅警被故意杀害案终审判决 被告人被判无期徒刑
杨皓然生前照片
杨皓然牺牲时,制服被鲜血浸透
28日,记者从郯城警方了解到,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5.8.27"郯城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杨皓然依法执行公务被故意杀害案,做出终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杜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5年8月27日20时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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