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女方赔偿5万元
李某在与女友同居十年后遭抛弃,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对方名下财产。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基于李某的付出,判令女方给付5万元经济补偿。
李某与女子罗某于2000年相识并开始同居,当时罗某尚在婚姻中。直到2001年6月,罗某才与前夫离婚,并抚养与前夫生育的一子。2004年7月,罗某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位于房山区的一套房产,并于2005年取得房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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