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11月11日起实行
今后,山东省临沂市工伤职工符合住院规定的,其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和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到本市以外地区就医、配置辅助器具的交通、食宿费用支付有了明确标准,临沂市还对破产企业未参保工伤职工应享受待遇做了规定。《临沂市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称办法)自2011年11月11日起实行。
根据国务院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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