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沭警务保障室根据公安部《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在筛查评估的基础上,对已到报废年限或车况老化致无使用价值的9台桑塔纳、捷达公务用车,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在这次公务用车集中报废中,该局多方协调积极筹备,全力做好车辆报废准备、审批及后续工作。核定报废车辆,通过尾气检测中心检测,确定是否符合黄标车标准,对车辆技术状况差、已达报废年限的公务用车进行逐车复检和车况评估,并统计列表。严格上报审批,整理拟报废公务用车材料,报县财政局国资科,对拟报废车辆进行审查核定。做好后续工作,组织专人拆除并收缴报废警车警用标志灯具等车载警用设备,做好注销车辆档案等各项后续工作。
现9台公务用车已运至拆解公司,集中拆解报废处理,有效消除了道路安全交通隐患,为推进年内公务用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