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起实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至今已是第4个年头,今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时间为10月10日到11月10日,在通过审核、公示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12月25日前将贴息资金通过各分支机构一次性拨付到申请人还款账户内。
申请对象为2012年3月份以前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至今年9月份尚未还清的,且无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以上违约记录的低收入家庭职工。
今年重新界定了申请者的收入,借款人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须低于17152元,居住面积为3人以下家庭不超过90平方米、4人以上家庭不超过120平方米(所购房屋为借款人家庭惟一住房)。
相比去年,今年的审理力度将进一步加强,要求申请者实际住房面积必须与提供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相符;家庭实际收入要与缴存基数或收入证明相符;申请人家庭人口与实际居住人口相符,并且均为同一城镇户籍,非城镇户口不得列为家庭成员;申请人或配偶户籍不在临沂市的、申请人未婚的均不予受理。
另外,今年的申请条件中还要求贷款者必须提供个人信用查询报告。而对于跨县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申请者,还要提供两个县(区)房产局出具的借款人和家庭成员名下无其他房产证明。
2012年度的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共分3档,在上一结算年度的利息总额中根据不同的百分比计算出补贴金额。三档补贴的最高补贴额为2000元,不足2000元的按照比例金额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