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日,《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该标准明确规定了“先验货后签收”、“跨省超7天算彻底延误”、“文明分拣”等问题。其中指出,对于消费者经常遇到的“快递变慢递”现象,“新国标”规定,“彻底延误”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根据“新国标”,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省内异地和跨省快件为7个日历天,超过此期限为“彻底延误”,其赔偿包括: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若因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视作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购买保价的按照保价金额赔偿,未购买保价的,按照邮政法及相关规定办理,一般赔偿不超过运费3倍。
据了解,快件延误一直是网购消费者最烦心的问题。4月25日,国家邮政局公布了3月份邮政业消费者申诉情况,该月国家邮政局受理消费者关于快递业务的有效申诉9663件,其中反映快件延误的3939件,占40.8%。
南开区居民刘先生反映,在淘宝网购买了一款移动DVD,物流信息显示4月15日已从广东发货,结果到4月25日才收到。当他收件时质问快递公司为何这么慢,并主张退还快递费用以及索赔时,快递公司竟然表示,能送到就算不错了,还有很多东西“蒸发”了,收件人根本收不到。
河东区一家快递公司管理人员指出,《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中并没有惩罚措施,执行力可能打折扣,建议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措施,同时提高赔偿限额,提高快递行业服务水平。